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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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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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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ba1c
這種原則上的分類, 我認為是有所必要.
但你本來所指的"一一制定每種成份的含量", 應該是類推成"不可以用小刀殺人", "不可以用板凳殺人", "不可以用螺絲起子殺人....."那廢話當然是防不勝防, 這種規定怎麼可能稱得上"完善", 永遠也不可能. 相反的, 本來就是在刻意留漏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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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那也只不過你認為呀,
當然你可以這樣認為,我支持你想法上的自由,
因為現狀的法律就是這樣,
不得不制定的很繁瑣,然後還加上一堆配套以及但書..
即使制定再多,法律多如牛毛...
但是還是沒有改善食安問題。
如果說..追求完善的法律.是可能達成,而不是變成現狀的繁瑣細微..
那你說的就很正確沒錯,是我解釋錯誤...
那台灣就不應該會接二連三不斷的爆發食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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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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