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micall.lee
不然呢?你有甚麼更高明的答案或是邏輯?如果只會針對別人回答的方式來做回應,好聽是離題,不好聽就是顧左右而言他
如果覺得別人應該判死刑,就應該就法論法提出人家應該判死刑的理由,畢竟這是法治社會,如果你期望的是那種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即溶式因果報應,那很可惜,你的社會不是這樣建立的
|
沒什麼更高明的答案啊...
簡單回你我就是不服這種東西啊...
現在是遵守法律的人得的利益多,
還是有大錢請大律師鑽法律漏洞的人得到的利益多...
你要我服這種東西...
學法的還常說啥為實現公平正義創造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