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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w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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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79
引用:
作者太離譜
只要有人進去這個停車場,隨便拍都是違停......


你也想太多了,停車場裡面並不適用道路管理條例,什麼叫違停
物業管理人當然有權定義怎麼停車
他愛怎麼停就怎麼停

檢舉,你是要檢舉啥?? 人家的物業怎麼用你根本管不著
以一個消費者來說你只能選擇要不要停進去

但唯一方法是你向所有權人,應該是市政府
清晰的表達你認為管理人不適任的原因
讓市政府將營運權回收
 
舊 2013-11-07, 03:09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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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we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