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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a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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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尤典浩澀
男方的交代在哪邊?
女方的答案是什麼?

不小心干擾到?
怎麼討債的換成討債集團就不一樣說法了!
奇怪?換成討債集團的身分你怎麼就不要走法律途徑了?
之前不是還說"有問題提出控告法律解決不就得了"

那女的不是要男的娶她嗎? 那男的也很明確說不想要呀!! 這樣不是無解??? 多鬧幾天有用嗎?
女的越來亂...男的就越不可能娶她吧!! 而且務實上...這種會歇斯底里的女生更是娶不得(不過似乎還好過那種動不動就以自殺威脅那種,尤其是那種不是安安靜靜的想自殺那種,會勞動消防員媒體,然後警察要求你先出面安撫,...哪天沒顧好她...不小心死了,你又要背上負心漢這個罪名)

我是說...難道討債集團這種行為你就可以接受嗎?? 它也是針對債務人丟石頭潑漆呀...只是不小心干擾或傷及無辜而已....
舊 2013-11-06, 08:55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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