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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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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5
文章: 83
引用:
作者隨風浮雲
所以你的意思,檢察官也應該學學嘴炮,沒事就先放話罰個上百億。

法官要自己舉證,不然判決結果大家不滿意,就會被看笑話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W_iUMV-HCk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kWvxVsBiUQ

那你的意思是 放任廠商 標示不實? 賺取暴利
你怎不提出解決辦法
舊 2013-11-06, 11:40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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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1234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