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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太誇張 掛味全商標 賣大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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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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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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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隨風浮雲
你可能沒搞清楚,大統是一罪一罰,也沒罰21億,會達到21億,是檢察官放話要起訴它,法官都還沒開始開庭呢!
所以記者那些笨旦,就說是 17.5E(行政罰)+17.5E(檢察官放話)=35E罰款(記者笨旦寫的)。
再強調一次,不是不能行政罰緩,而是這些金額都一定有上下限,但是除了行政罰緩外,還是有刑、民事可以判決的,不要看到新聞寫的就直接判定結果,現在記者十個有九個是笨旦,另外一個還在狀況外。
至少有提出
沒提出根本不會罰
法官大頭 塑化劑 最後也罰很少
給國際看笑話
鬼島奇筢
2013-11-06, 10:47 AM #
14
paul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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