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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繼父猥褻年幼姐妹 法官不輕縱判一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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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t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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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5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154
引用:
作者
ttqqww
我不過是順著MPEP兄說的"我當兵都要一年六個月了耶= =""
來表示在台灣正常男性服兵役的役期,都比法官判的刑期來得重,不自由的時間更長!
這樣是哪裡得罪你了嗎?需要講這種話!?
先別生氣
因為你的引言沒看到"...當兵都要一年六個月...."
會讓人誤以為=>你覺得判該罪犯"一年兩個月"太重了
所以bogeman才有此發言
算是雙方誤會吧, 和氣生財! 和氣生財!~
2013-11-05, 11:02 AM #
9
goldent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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