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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我沒空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
個人當了六年的主委 順序是 主 主 監 監 主 主 監 監 主 主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有明文規定 主監財委 只能連任一次
也就是只能連續當兩年 如果社區有萬年主委 大可以去檢舉
很多住戶從不關心參與社區事務 只會一昧的批評質疑 對社區是沒有幫助的
很多人在社區住了好幾年 連一個月一次的例會都沒來參加過
帳叫他去查 給他看 他也看不懂 他也是堅持 管委會一定有鬼 帳目不清
直到發存證信函給他 他才閉嘴
另外 要動用社區款項 不是主委跟財委就夠的
一共要 主委 監委 財委 最少要三顆印章 我們社區還要加上社區大章
一共要四顆章才能動用款項 不是有些人想的那麼簡單
以為當上主委就有拿不完的油水 可以隻手遮天
要更改社區規約 需要在所有權人會議上 2/3投票通過才行
不是誰說改就能改 對自己社區有疑慮的大可去檢舉
請不要對管委會三個字抱持著負面的印象 要質疑之前 先問問自己有沒有參與 了解過
社區帳目 每個人都可有權利要求查帳 每個人都可以看
而不是人云亦云 人家說甚麼 就跟著也說甚麼
如果管委會黑壓壓的 社區的住戶 自己也有責任
舊 2013-11-05, 07:10 A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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