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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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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引用:
作者GOLDHAN
做得不好被嗆活該,嗆聲方法很多

但攻擊動作本身就是一件錯的事情,如果選擇這樣做

原本就該付應有的責任

台灣無法法治化怨不了人

等到大家可以論事不論人時

台灣才有法治化可能

不喜歡、不滿意一個人,就能動手攻擊,這界線與標準都個人心證嗎

要扯到顏色的人 就不用回了我了,無意討論藍綠政治問題

我是真的支持丟鞋者法辦的......

但不用講那麼遠 講未來

之前那幾個丟鞋的先辦下去在說........

反正他最有決心了~~~~
事證確鑿追溯期也都還夠~~~~
快點把之前那幾個辦一辦啦
舊 2013-11-01, 06:48 PM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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