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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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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引用:
作者lucsesli
你回頭看看我前面說的,所謂的訂價(指單一車),以及標案是兩回事

我看到的報導 1 車價9K(遺失賠償新車) 2 保固七年 3 BOT 4 台北市政府補助(環保局)

但是我沒看到這個單價是怎樣訂出來的(招標單車價位),我甚至還想問問,台北市政府土地在這項目上算是"BOT單位承租"還是屬於"免費借用"

....(恕刪)


分享一下目前就能看到的新聞及公布資料來看

98年 3月 UBike 在信義區小區域試行
中間招標過幾次陸續流標
100年12月底 由巨大標得,正式簽約
BOT案大致內容 :
1.政府出資 2.7 億分年次給付,負責土地取得。
2.業者須建立起營運系統 包含建立 162個營運點、5350輛 單車 並負責系統維護、營運 7 年。
3.7年後所有單車、設備歸還政府。
4.營運期間單車租賃收入、****燈箱收入 歸的得標廠商。
5.可在服務中心或維修中心等非人行道空間,設置販賣機或販售紀念商品。

101 年 2月 單車周轉率 0.2人次/輛
102 年 2月 單車周轉率 7.1人次/輛
目前 11人次/輛

**** 下方與高雄CBIKE的一些資料 ****
台北UBIKE: BOT案由 巨大負責建構7年營運與維護
高雄CBIKE: 高雄捷運公司負責營運

營運據點:
cbike 單一據點建構費約100萬 (主要差異 為集中式車柱、單一主機操作)

單車:
UBIKE 捷安特 近萬元 (前燈 感應式輪鼓發電可蓄電、後燈輪鼓發電)
CBIKE 美利達 8000 (前燈動力摩擦發電、後燈為反光式) 保固條件不清楚

***上面資料有誤請指正 ****************
**以下是個人看法****************************************

以試營運期間及bot案初期來看, 單車周轉率不超過 0.2次,廠商投標評估金額 勢必不會將後續的租賃收入等估得太高,且7年後系統與單車皆須完好、如數歸還政府,我相信除了零件損耗外,一定有些特殊狀況是無法維修必須換新的,因此部分營運成本一定會在投標金額中反應。

否則在週轉率未提升的狀況下一輛單車 一天收入 10元 *0.2次 = 2元, 絕對不夠支付 營運系統維護、據點間單車運送、人力成本、單車維護等基本開銷。

所以以當初環境來看,此BOT案要稱為錢坑 有點太過了

不過既然目前在台北的利率用已經漸漸達到政策上的目的,廠商的收支也有所改善,是否要繼續補助我覺得可以檢討,如果可以有個多贏的局面是最好的

例如停止補助、前半小時降到5元等。

像目前據點愈來愈多,周轉率的成長來源 很大部分是利用目前免費而用在極短程代步上
像公司附近無捷運,但有UBIKE站後,很多原本騎機車的都改為搭捷運換UBIKE到公司
有人出去半個事也會利用UBIKE,像這些短程用途若改為收費後 可能會流失掉,又回到自駕交通工具。 但如果降為5元 以個人來看可能收費起來會讓人無感一點。
舊 2013-10-31, 02:03 PM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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