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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總統丟鞋 立法院委員會決議促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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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則有孚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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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立法院應立法,向現任總統、縣市長、法官、立法委員、議員丟鞋,不該被法辦;但若對卸任總統、縣市長、法官、立法委員、議員丟鞋,則應被法辦。
希望2016年5月20日左右,立法院能三讀通過這種法案。
2013-10-31, 12:1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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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則有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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