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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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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引用:
作者機油大盤商2
我想表達的 不是"禁止對馬英九"丟鞋子 而且禁止對總統丟鞋子~~

沒錯 你說的尊重 還是在人的層面 我看其他網兄的留言 也是都馬先生這個人上面打轉

但是我講的是"總統"這個職位~~

職位怎麼會沒有意義??? 總統是一個國家的代表 他是一個國家的最高指揮官~~~

以後還會有很多人當總統 我可能還會看最少10個總統

不管是誰 不管我喜不喜歡 除非犯罪 不然我還是絕對的服從以及尊重~~

如果我們大多數人以正當的方式選出來的人 我們都不能尊重~~~

那我們還算不算是一個國家 我們還有沒有資格跟別人說我們是一個國家~~

反正這法是要立 別忘了 執政黨是會輪替的 但是有些基本觀念是不能輪替的!!!



那又如何?

請問對一個民主國家的公民來說:總統是他的上級嗎?他的生活費用是總統支付的嗎?
相反著、總統這個角色本身根本就是不事生產,還是得靠全國人民努力工作來養他

憑什麼掛個總統、國民就得絕對服從他?尊敬他?

最高指揮官那是其它公務員對他的事、與一般國民無關
國家代表是他和其它國家對應的事情、也與一般國民無關
對於一般國民:總統只是公僕代表、這個國家不好他就是最該訐的人

民主制度本來就是把公務員、公權者當做賊在防,而不是當成神在尊敬
民主國家執政者被自家國民照三頓訐、本來就是常態
最近歐巴馬竊聽案也是同樣搞的灰頭土臉的、連「我看報紙才知道」的話都說出來

你講的那種尊重、只有掛民主外皮的權威統治才會有
而所謂公對公、私對公的關係權力義務你根本都搞不清
舊 2013-10-31, 06:44 A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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