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idemon..
要得到他人尊重只能靠自己的言行、而「職位」本身並沒有任何義意
言行表現受人肯定,無需權力眾人依然會尊敬他
表現自私自利、總統在眾人眼中也和過街老鼠無異
就像論權力、菜販鐵定輸總統
但論聲望、台東菜販陳樹菊鐵定完勝現任總統
台灣媒體立委上捅總統、下踩百官,有事說事、沒事說人
整個就像得狂犬病的瘋狗差不多
為何偏偏遇到央行總裁彭淮南、我就沒有見過有人敢造次
這就是自身言行表率帶來的力量
只靠權力地位是沒辦法對此一手遮天的
現任和前任總統就是不懂這點:
當選我最大、我就是真理、大是大非由我定、你們都要尊重我(我不用尊重你們)
才會當選後都受眾人唾棄
|
我想表達的 不是"禁止對馬英九"丟鞋子 而且禁止對總統丟鞋子~~
沒錯 你說的尊重 還是在人的層面 我看其他網兄的留言 也是都馬先生這個人上面打轉
但是我講的是"總統"這個職位~~
職位怎麼會沒有意義??? 總統是一個國家的代表 他是一個國家的最高指揮官~~~
以後還會有很多人當總統 我可能還會看最少10個總統
不管是誰 不管我喜不喜歡 除非犯罪 不然我還是絕對的服從以及尊重~~
如果我們大多數人以正當的方式選出來的人 我們都不能尊重~~~
那我們還算不算是一個國家 我們還有沒有資格跟別人說我們是一個國家~~
反正這法是要立 別忘了 執政黨是會輪替的 但是有些基本觀念是不能輪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