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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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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回家等公車時,有個年約20出頭的跛腳青年向我兜售著兩隻590的對筆,我沒買,一來太貴了,二來我見過他很多次,總認為他可以去做更值得他付出努力的工作,而不是一直輩子都靠人同,情維生,買了只是害他
下公車後在十字路口等紅燈,一群人中一位年約30左右的婦人,手提著兩三包團購肉鬆,突然大聲開口要大家可憐她,希望有人能幫忙買一下,她家裡有兩三個小孩要養,我沒來得及想太多就變燈了,大家也都默不作聲的走向捷運站,
出了捷運的電動手扶梯口,一位約20出頭的少婦迎面走來,同時手牽一個4∼5歲很可愛的小女孩,因為小孩很可愛,我多看了兩眼,結果那位少婦突然抬起她手中的兩三包口香糖向我兜售,我不吃口香糖的,本能的揮著手,少婦沒多說什麼牽著小女孩轉身離開,我心軟了,買了一包我不會吃的口香糖
回到家翻了翻信箱,一封國民年金的繳費通知單剛寄到.........我笑了,我笑自己連份工作都沒有,又有何資格批判年青人的兜售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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