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weirock
有什麼好唾棄的
你以為Ubike這東西是台灣獨創的嗎...
國外好幾年前就有了~然後台灣最先引進的是高雄
說簡單點~台北市府的做法就是~請廠商來談「可行性方案」
而「可行性方案」也是廠商提供的
標書怎麼設計~當然是請有意願的廠商各自提供各自的版本
負責人當然是要去做一定程度的了解~然後再拿這些廠商提供的去做修改
你該不會以為~人家廠商學了好幾年的東西~到了市府~就要市府員工短時間內把廠商的東西都學會吧?
市府要做的是研究 廠商提供的可行性方案 是否可行
及 就算失敗了~損失金額也在控制範圍內(簡單說~把廠商拉下水~一起承擔損失)
但看你說的~你該不會認為 負責人 要連各家廠商的出貨、營運、人事成本 都要清楚?
(該不會說~連這些車要怎麼組裝、維護~也要負責人去學?)
總不會這麼天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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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大有沒看過標書啊! 可行性報告分析有沒有做過啊
如果市府敢說"短時間" "不一定懂" 那政府部門成立這麼久是幹什麼的!
如果成本估算不能被驗證,或是政府單位沒有驗證手段 那麼誰寫個標書都可以搞?
事情是這樣搞,我們要不要提早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