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ucsesli
你這樣說話,我就要開始唾棄你了
市府的人不一定了解,那這個案子怎麼來的!
難道不了解就可以做案子? 負責人不用瞭解,那標書怎麼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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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好唾棄的
你以為Ubike這東西是台灣獨創的嗎...
國外好幾年前就有了~然後台灣最先引進的是高雄
說簡單點~台北市府的做法就是~請廠商來談「可行性方案」
而「可行性方案」也是廠商提供的
標書怎麼設計~當然是請有意願的廠商各自提供各自的版本
負責人當然是要去做一定程度的了解~然後再拿這些廠商提供的去做修改
你該不會以為~人家廠商學了好幾年的東西~到了市府~就要市府員工短時間內把廠商的東西都學會吧?
市府要做的是研究 廠商提供的可行性方案 是否可行
及 就算失敗了~損失金額也在控制範圍內(簡單說~把廠商拉下水~一起承擔損失)
但看你說的~你該不會認為 負責人 要連各家廠商的出貨、營運、人事成本 都要清楚?
(該不會說~連這些車要怎麼組裝、維護~也要負責人去學?)
總不會這麼天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