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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國賠這玩意的界定標準蠻模糊的,或者說很有彈性空間

921地震時,國賠就過了,國賠理由就是市政府檢查建商不力

但這次食安問題,大概就不可能以政府檢查不力而申請國賠


綜合我國的過去種種事件來看

能不能國賠的主要條件

就是看有沒有死人

如果有吃死人了

食安國賠就有希望

對這一點我也不好說什麼

法律又給不出一個標準

那只好死者為大了



但就算不能國賠好了

行政上還是有人需要負責人出來

那個食品藥物管理署長的署長-許銘能先生,你是不是該下台意思一下呢?

食品藥物管理署長的署長又是衛生福利部的部長任命的

衛生福利部的部長-邱文達先生,你是不是該下台意思一下呢?

衛生福利部的部長又是國家元首提命的

國家元首-馬英九先生,你是不是又該為自已識人不清、任人唯親這點道歉一下呢?


就是踢皮球好了,也總該有個人去接吧

這3個人不知道誰要去背這黑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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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10-29, 09:31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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