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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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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引用:
作者PCDVD04
你的意思是...鞋子丟中的人, 將來也有機會當國慶貴賓嗎

這樣子不好啦


那也要先成立一個黨...位居黨職,這樣立法院長才可邀請你

被踹的人有提告 ?

他可沒像某地方首長說不提告又提告
     
      
舊 2013-10-29, 05:46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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