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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u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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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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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對ubike的營運方式好像還不了解,我查了一下資訊
如果大家都願意支付10元/半小時 的費用,對民眾及捷安特應該是雙方互得好處
天下終究沒有白吃的午餐,前半小時免費是政府支付




引述Chen Cheng Kuo
1.ubike是BOT,
2.台北市政府花2.68億讓捷安特建立和營運ubike7年。所以實際上錢是捷安特在花,它只要告訴台北市政府金額的流向。
3.前30分免費的補助來自市政府,目前台北市政府請環保署支付這個補助。如果補助沒有了,前30分免費就會取消。
4.補助+租金收入歸捷安特,也有捷安特維持營運。

所以ubike是不是真的9300元並不重要,只要金額湊得攏2.68億,就可以過市政府這一關。

現在每日每輛ubike的平均租借次數為11次,如果以每次租借30分計算,(雖然是免費,實際上市政府還是要付10元給捷安特)
每年每輛ubike至少會有11次x10元x365天=40150元的收入。
如果租借的次數和時間越多,捷安特收入就越多,(比方平均租借時間提高為60分,收入就是加倍;同理平均次數也一樣。)
扣掉維修,搬運,人事和其他的成本,就是捷安特的利潤。如果入不敷出,利潤有可能是負的。
     
      
舊 2013-10-29, 01:03 PM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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