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umi
之前的計算是基於所有的租借都只有30分,
也就是除了補助,租金為0的情況。
環保署補助是有上限的,
補助用完了,就會取消前30分免費的部份,
現在的情況是台北市要求環保署繼續補助。
你提的駐點成本應該為0,
因為是地點是市政府無償提供,
另外,維修人事成本、設備用電和運送成本,
都應該是從租金收入來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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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請問廠商要多少人事費用去管理
光捷運就多少線多少站?
其次非捷運週邊有多少點?
駐點是無償提供,那少駐點租金是沒錯
那設備用電?也是市府無償提供?
每天需出多少車次去把Ubike分配到各區間?
每天要更換零件費多少?
如果維修不良,造成民眾損傷,廠商也怕,市府更怕!
最好廠商會省零件費,出事就知道會完蛋了!
租金收入可以打平以上費用?
還有那一個議員(民眾)敢預估賺還是賠(還是你要幫忙估一下)?賠的話他(你)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