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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標準本來就是對的....
任何風險都必須先進行量化,才能知道多少量會導致不可逆的影響
進而計算出NOEL, NOAEL, PEL, 或是TDI
定標準永遠是風險量化的第一部,然後再依照風險評估的概念進行政治考量
就算該油品不是棉籽榨取,也會有機會暴露到棉酚
譬如同一工廠進行二十種油品,其中15種不以棉籽做原料的其他食用油
以及5種以棉籽做原料的低等級食用油,可能會因為共用管線進料槽等情況
導致其他15種不以棉籽做原料的其他食用油也有棉酚暴露
因此要避免一種風險,首先必須量化,用同一種標準來要求市面上所有的油品
至於不能摻雜這種要求是根本不可能的,分析化學告訴我們
所有的儀器都有檢測極限,稱為LoD,低於這個檢測極限就會跟背景雜訊混在一起
在這個LoD附近測得的資料也不準確,多次QC結果不容易達統計上顯著
唯一推測方法只能從檢量線進行線性推估,但其數據相當不可信
所以如果您不滿意的是為什麼設定1ppm? 首先請翻閱文獻,這方面的研究不少人做
1ppm的攝取量是否在TDI內,是否可能長期接觸下造成不可逆可觀察之生理影響
如果會,那為什麼衛福部要定這個標準? 是檢驗方法還是儀器不夠好?
如果不會,表示這個數據其來有自,接著就是看衛福部FDA是否有落實食安稽查
一碼規一碼,單就訂定標準這件事情來看,本來就是風險評估程序的第一步
如果您的理由是:根本不應該出現在食品內的物質,為什麼還要去定標準!
請回想一下過去三聚氰胺事件,其實我們使用的美耐皿食具就是三聚氰胺+甲醛做的
但夜市路邊攤的餐具幾乎都是,不訂標準,接下來要食安稽查人員如何去採樣檢測?
換句話說,棉酚的暴露不只是來自食用油品,也可能從其他途徑進入人體
三聚氰胺也不是只有人工添加入奶粉,也有其他的途徑被人體吸收
你要求食用油不能檢出棉酚,那只是斷了一條途徑,還是有機會經由其他暴露方式
你要求奶粉不能檢出三聚氰胺,卻每天用菜瓜布洗刷美耐皿食器,然後把粉末都餵給小孩?
公務員體系的確是令人不怎麼尊敬,在上位者幾乎人人喊打,但也不是沒有恪守職責的公務員
請就事論事,不要一竿子打翻了所有政府的言行舉止,包括風險評估課本第一頁就要我們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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