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7
【聯合報╱記者曹以會/台北報導】
因應交通部航港局成立,公務員高普考將新設三個交通職系類科考試。
交通部航港局於前年3月成立,需要專業行政與技術人力,
交通部建議在公務員高普考新設三個交通職系類科考試,
以全面進行航港體制改革與推展航港業務,考選部已同意新增,
日前已對社會大眾就此三項新增類科的法條修正,進行法案預告。
※因應交通部航港局成立,公務員高普考將新設三個交通職系類科考試。
圖/本報資料照
根據考選部的高考三級暨普通考試規則修正案,
高考三級及普考,將各新增「航運行政」、「航海技術」、「輪機技術」三類科考試。
考選部指出,交通部航港局之前邀請專家、用人機構開會研商,
航運行政類科應考資格比照其他行政類科體例制定;
航海技術與輪機技術二類科應考資格,則比照其他技術類科限相當系、
組、所畢業才能報考。
因此,依這項共識,高考三級的航運行政應考資格,
只要公私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畢業就可以報考;航海技術,
則限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駕駛、航海、航海技術、航運技術、海洋運輸、
運輸技術、商船、運輸與航海科學、漁撈、漁業各所系組畢業;
輪機技術則限定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系統工程暨造船、輪機工程、輪機技術、
機械與輪機工程、航運技術、航輪、動力機械、動力機械工程、船舶機械、
造船工程、造船及海洋工程、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各所系組畢業。
至於這三類科的普通考試應考資格部分,則依現行規定體例,
只限定高中職畢業,不限系科。
在考試科目部分,高考三級航運行政的專業科目:
海運學、航業經營管理、港埠經營管理、物流運籌管理、
航運與港埠政策及航港法規;航海技術要考:航海學、船藝學、航行設備、
海上人命安全、海事英文及航港法規;輪機技術要考:內燃機、
渦輪機、輔機、船用電學與自動控制、輪機管理與安全及船舶法規。
在普考的考試科目部分,航運行政專業科目要考:海運學概要、
航業經營管理概要、港埠經營管理概要及航港法規概要;
航海技術類科要考:航海學概要、船藝學概要、航行設備概要、
海事英文;輪機技術類科要考:船舶主機概要、船舶輔機概要、
船用電學與自動控概要及船舶法規概要。
新聞源自:
聯合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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