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ittle.john
*停權中*
 
little.joh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2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5
引用:
作者左非
有啊!還是自己取的。

搞不懂為啥英文名字一定要取那些外國人用的。
不會自己從26個英文字母去拼音,選個好念有意義的名字。
好處申請網路帳號、郵件,也比較不會出現跟人家重覆名稱。


我用的郵件帳號就是自己名字的縮寫,但是要跟外國客戶聯繫就必須用Vincent,要不然人家會搞不清楚我的中文名拼音!

不過前月兩位從荷蘭來訪的客人卻問我:可不可以幫他們取中文名字?
因為他們是我老爺爺當年做生意時的朋友子孫,這件事就交給爺爺處理。
舊 2013-10-26, 10:34 A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ttle.joh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