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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蕃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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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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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odzilla chyx
前頭不都說了

審判長當面告知就算有效力了,合議庭也早連絡過269旅,副旅長也答應了
誰知當天參謀主任翻臉不准假要看公文,人家也真的生了一份傳票傳真過去,參謀主任還是不認

誰的問題比較大?


問題是...憲兵官自己本人確定已經完成請假手續, 主官也都蓋章同意了嗎?
如果主官都蓋章同意了, 但參謀主任當天卻不放人, 這就很有問題
但如果沒有有確認已經完成請假手續, 當天才緊急補件, 這應該要怪誰?
而兩種可能性哪一種會比較大?
舊 2013-10-25, 10:16 P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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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蕃茄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