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黃金蕃茄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2
引用:
作者buickgnx
傳真傳票視同公文,但也不能今天開庭今天才傳真

而且還是當事人自己打電話去要才給的


問題是上次開庭審判長就已說明下次開庭日期
正常情況下不是該提早請假嗎? 如果有提早請這張傳票就不會來得這麼遲
就算參謀主任不認傳真傳票, 也還有其他處理方法
一切就如審判長講的 "散形", 沒更好的形容詞了

我的做法是拿到公文或通知當天就會寫好假單送主管
就算有什麼狀況也可以提早準備, 不准假也還有其他方法可以處理
 
舊 2013-10-25, 09:10 PM #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黃金蕃茄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