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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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Godzilla chyx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025/286453.htm#ixzz2ihNJny6K
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地院24日審理陸軍下士洪仲丘案,應到的被告269旅憲兵官郭毓龍以「參謀主任不准假」為由請假。審判長鄭吉雄聽了氣炸,怒斥郭「散形、散形」(台語指沒責任感),還放話「等著被憲兵拘提!」
合議庭24日下午傳喚郭毓龍到庭,與證人前269旅長楊方漢、已退伍禁閉生葉振宇3人交互詰問,未料郭未到庭。據了解,參謀主任不准假是因「無法院公文正本」,書記官立刻傳真一份傳票給部隊,但仍被參謀主任打槍。
鄭吉雄得知震怒,指責庭期早就宣布,郭卻直到當天下午1時才說無法到庭,怒批「如果部隊這麼嚴謹,這件事(洪案)就不會弄成這個樣子了!」
郭毓龍律師連忙說情,指郭業務量繁重,23日還加班到深夜弄交接事項。鄭吉雄聽了更不爽,說自己接洪案後每天閱卷到半夜,「我也在加班啊,難道隔天就可以不用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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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整段只有一個感想
爛不是沒有原因的..
引用:
作者chanhsiaohsin
依刑事訴訟法,這傳真的傳票,視同公文。
參謀主任不懂刑法,所以才會弄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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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幹到參謀主任了, 用這種理由實在很難讓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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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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