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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zilla ch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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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99
引用:
作者loverlymeme
現在軍中一切依法辦事了

法院怎麼沒給郭員正式公文呢?

查了一下其他家的新聞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A4%BE%E6%9C%83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地院審理洪仲丘案,合議庭今天傳喚269旅被告憲兵官郭毓龍到庭,與證人269旅前旅長楊方漢、禁閉兵趙振宇交互詰問,
但郭毓龍卻未到庭,經律師當場連絡,指稱因部隊參謀長要求傳票正本,因此不准假無法到庭,
審判長鄭吉雄則認為早就告知庭期,有問題可以反映,認為郭無理由不到庭,放話「等憲兵拘提!」。

 桃園地院合議庭今天下午持續開庭審理洪案,今天傳喚證人楊方漢與趙振宇,由檢辯針對郭毓龍被控罪名部分進行交互詰問。
合議庭於前次傳喚郭毓龍時就曾告知今天的庭期與相關證人,言明若有問題可以連繫書記官處理,
而在日前郭曾連繫表示今天有下部隊的演訓,經合議庭向269旅副旅長連絡,部對稱可以讓他到庭,
不料,今天下午1點郭因請假被部隊參謀長要求有法院公文,郭當著參謀長面前打電話給法庭書記官,經書記官列印傳票並傳真,卻仍未到,
開庭後郭仍未到庭,審判長要郭的律師當停打電話聯絡,郭稱因參謀長以要求看到公文正本為由,最後仍不准他請假。

 對此,鄭吉雄大為震怒,表示早就定好庭期,認為郭毓龍早就該反映問題,卻如此散漫
,直說:「這部隊如果這麼嚴謹,就不會弄出這些事情來了!」
對此下令記明筆錄「認郭毓龍無正當理由不到庭」。
對此,律師頻頻緩頰,也要求記明筆錄指:「郭因請假遭拒無法到庭,並非刑事訴訟法中的無正當理由不到庭。」
公訴檢察官則表示:「若法庭認為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請行使拘提。」

合議庭隨後另訂庭期,鄭吉雄則說:「憲兵官等著憲兵拘提吧!」宣布退庭。
舊 2013-10-25, 02:51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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