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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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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lksbgfhgdxcfghs
不用多立法
就是沒收「詐欺所得」的部份

難道目前破獲詐騙集團時
政府不沒收詐欺所得?

但檢舉獎金大幅提高
需不需要立法
我就不知道了


詐欺所得 是要還給受害者的

最後沒人提出證據去領取~才是歸國庫

以現在的廠商來說~最多就判他標示不實~放銅葉綠素的那家才算有扯上食安問題

你以為你說詐欺就詐欺?

立法的目地就是要減少模糊地帶~模糊地帶 是最好找 利萎、民代 關心的

生在法治國家~請了解一下法治國家怎麼運作的好嗎...

啊...我忘了~台灣是人治關心(說)國家~這我的錯
     
      
舊 2013-10-25, 02:40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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