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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引用:
作者josetsun
最近不是有判決總共才賠120萬...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8231611.shtml

法官指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的「食品中塑化劑污染衛教手冊」中,指塑化劑進入人體後十二小時到七十二小時內會經代謝排出,對健康並未造成損害,因此並未判賠消費者請求健康受侵害的精神慰撫金。

腦袋異於常人的衛生福利部公務員可以出這種誇張手冊
若每人每天喝一瓶 塑化劑的飲料...天天吃含有塑化劑的 LP33
那 塑化劑可以排的掉 ?

法官見解跟常人也不同...
舊 2013-10-24, 12:57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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