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osetsun
最近不是有判決總共才賠1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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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8231611.shtml
法官指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的「食品中塑化劑污染衛教手冊」中,指塑化劑進入人體後十二小時到七十二小時內會經代謝排出,對健康並未造成損害,因此並未判賠消費者請求健康受侵害的精神慰撫金。
腦袋異於常人的衛生福利部公務員可以出這種誇張手冊
若每人每天喝一瓶 塑化劑的飲料...天天吃含有塑化劑的 LP33
那 塑化劑可以排的掉 ?
法官見解跟常人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