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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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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非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730
引用:
作者sanjuro
可是我覺得這位仁兄太樂觀了,至少看之前的例子(網路釣魚或是下載小李子之類的案例),檢方都是認為IP就是鐵證.
回答問題還是要小心一點,至少在檢方的立場都是先入為主的.
筆錄上有問題,上了法院就很麻煩了.

就唬字訣而已。

說靠IP就能認定你犯罪都嘛唬一些不懂的人,方便他們辦案而已。
 
舊 2013-10-24, 12:33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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