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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nger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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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nger200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96
引用:
作者暴君
冒充張山是指冒充張山的身份吧?
這種情況我們一般不是稱之為「假張山」嗎?
而不是叫「假人」吧?
如果冒充張山的是液態金屬機械人
那或許就叫做「假人」了


你完全切到重點了!

「假李四」、「假學生」都是合理說法,「假人」就完全不合邏輯了!

引用:
作者暴君
話說回來
這應該不是重點吧
重點是偽造文書參與競標就該判刑了
那怕事後成立也一樣
假設我今天賣偉哥藥好了
在還沒通過蘗物實驗時就上市賣
事後再補申請通過了
我就的行為就合法了?
可以無罪了?
法治精神跑那去了?


法律追究是必要的!因為這牽涉「偽造文書」等問題~~~

我上面探討的是;文章標題應該要精準表達,而不是與內容不符的聳動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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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10-24, 06:35 A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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