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該負責嗎?維護一個公平及有秩序的環境本就是政府的責任,,雖然說政府在食安上人力並不足 但也不能長期不作為,黑心商人自古皆有 但像現在的環境 黑心謀取暴利易,萬一出事用錢砸律師民代幫忙 也沒甚么大問題,法院真判了也不見得要的到錢!台灣不是一直這樣嗎?是誰營造這樣的環境?難道是你我嗎?
稽查員那件事 ,反正信者恆信 不信者恆不信.十多年前我做過稽查員,有次處理一件檢舉案件也碰過類似的事,那是一家背景很硬的上市企業 在離開那企業不久就接到電話 奉令立刻休假不用回單位了......
衛生單位在大統這件事只是共犯, 他的責任只是不作為.我們政府高官.財團,民代之間利益勾結盤縱複雜,恐怕也不是一個小小的邱部長可以翻的了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