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e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TIM=
今日(101年5月29日)上午,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第805條及第805條之l修正草案。

(一)將遺失物報酬請求權之金額『上限』,由原來規定為遺失物價值的三成調降為一成。

還是比百分之五多啊!!
舊 2013-10-22, 11:11 PM #2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emm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