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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micall.lee
新聞都寫得很簡單,好像說我只要有這一條證據,真相就大白
但你上了法院就知道,很多證據都不是所謂的鐵證,證據還是得要有其他的證據來相互比對(寫得很簡單,但願能讓你理解)
例如有了嫌疑 IP 位址,你還是得證明那個 IP 真的是那個嫌犯在用的,時間是不是也對的上,同一台主機嗎?
IP 當然是重要的線索,但那不等於只要那一條線索就甚麼事情都可以馬上釐清
我會傾向現在的電信警察也沒那麼無聊,他們真的要抓人也得找到適當的證據,而不是只靠一個 IP 位置就認定誰就是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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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的狀況是這樣沒錯,但是光上法院就是麻煩.
也且上法院也是要備好律師和反駁檢方的證據.
我不覺得靠"反正你也耐何不了我"的態度就一定OK.
也是要有所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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