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anjuro
可是我覺得這位仁兄太樂觀了,至少看之前的例子(網路釣魚或是下載小李子之類的案例),檢方都是認為IP就是鐵證.
回答問題還是要小心一點,至少在檢方的立場都是先入為主的.
筆錄上有問題,上了法院就很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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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都寫得很簡單,好像說我只要有這一條證據,真相就大白
但你上了法院就知道,很多證據都不是所謂的鐵證,證據還是得要有其他的證據來相互比對(寫得很簡單,但願能讓你理解)
例如有了嫌疑 IP 位址,你還是得證明那個 IP 真的是那個嫌犯在用的,時間是不是也對的上,同一台主機嗎?
IP 當然是重要的線索,但那不等於只要那一條線索就甚麼事情都可以馬上釐清
我會傾向現在的電信警察也沒那麼無聊,他們真的要抓人也得找到適當的證據,而不是只靠一個 IP 位置就認定誰就是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