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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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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5
引用:
作者semmy
如果連證明你有罪、無罪的證據都要你幫它準備好,還需要警察這廢物幹嘛!

如果你沒做壞事,為什麼你想要私下和解?

叫它公文先發過來做說,不然你現在跑去只是對號入座而已!


不不,你誤會了
我到目前為止一直擔心的是:IP到底算不算有力的證據
我會不會因此而被牽扯上?
畢竟台灣就連救人有時都會被反咬一口
更別說目前是警方有證據的情況
所以才請各位大大幫忙
當然我自己會去找一些相關資料
譬如前面大大提供的法扶會
舊 2013-10-22, 08:48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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