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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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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ido
那我請警方先寄公文過來應該不會有問題吧
如果是告訴乃論感覺會很麻煩
所以警察不破案還不行囉?
那像這次的事件,查到IP在我家,而我又無法提出有力證明
請問該如何處理較好?
等著錄筆錄、上法院或是私下和解嗎?

如果連證明你有罪、無罪的證據都要你幫它準備好,還需要警察這廢物幹嘛!

如果你沒做壞事,為什麼你想要私下和解?

叫它公文先發過來做說,不然你現在跑去只是對號入座而已!
舊 2013-10-22, 08:44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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