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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07
引用:
作者imhung
太少了,撿到東西都可以有三成請求權,對付奸商才5%,有沒有搞錯?


今日(101年5月29日)上午,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第805條及第805條之l修正草案。

(一)將遺失物報酬請求權之金額『上限』,由原來規定為遺失物價值的三成調降為一成。
舊 2013-10-22, 08:23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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