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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精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315
引用:
作者MaDeFarkleBerry
管食安的公務人員也因該要負責,


10年前就有發生了!

請問立法修改懲罰黑心業者了嗎?沒有嘛!

立法嚴懲不是委員權責,什麼才是委員權責?

現在指責政府不力時,結果你們當初修法也沒盡責?

還好意思怪食安的人,當初立法重罰會發生嗎?

說真的現在跳出來做秀,真是TA MA DI SG8
舊 2013-10-22, 01:14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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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精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