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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吃完便當看完了整串 還愈看心愈涼… 我們都29歲了,分手一年後她還找過我幾次,也還保持著淡淡的朋友關係~ 好啦我承認還推過幾次= =",約半年前她說工作忙就再也沒見面了
但說真的我也沒那種好到可以讓我去替他向別人借錢的朋友
前女友是個很重朋友的人,交往的時候就覺得她把朋友看的比我還重要。每個月都會聚在一塊出去玩、吃飯那種,但我沒加入她們的交誼圈就是了~我只知以前交往時她每個月都有不少保險費、學貸其它之類的生活支出,但多少也沒過問。
昨晚當下她這樣講,也許是因為心裡一直有這個感觸吧 覺得她很重朋友 才盲目的選擇相信,票簽了她就把提款卡放桌上說要給我帳號。
本來要用轉帳的。結果試了才發現金額超過3萬沒約定戶不能轉,要分好幾筆轉~當下覺得麻煩又要手續費, 就去711的ATM領了,一次還只能領2萬,站在那卡片插了又拔,拔了又插反反覆覆的我活像個被詐騙集團洗腦的呆子~還好後面沒人排隊
她也說過年領年終會還,雖然我已有借錢出去就是送人要不回來的心裡準備。(但心還是很痛啊!)單身什麼~還是借錢理由什麼,對已借出去的我 似乎都是浮雲了…
現在先選擇相信吧,借據也要找她補寫,明年真沒還的話在看下一步了~
各位教訓的是~還是別亂借錢的好,搞的現有又多了個煩惱~擔心這擔心那的。
不過我有想到她目前有正當工作(日商公司賣IC、電容的業務),真的不行還能強制執行1/3薪水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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