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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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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引用:
作者波控
現代的人都笨蛋,不會利用簡訊!
畢竟...話講一講,都變成空氣了,想要求調出通聯內容?是很困難的!
所以說,約好什麼時間,叫她立刻傳一份簡訊過來,
就可以作為證據!
很好用的!

這類案例不一定適用,因為對方可能是用公用電話打過來
     
      
舊 2013-10-21, 02:04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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