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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ong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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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59789
去年刷的筆數也不少,但是都只是買買小東西,真正超過3000台幣只有一筆!

今天要我去証明自用,那是個人心証嗎? 問題是你說他們也不一定信!

要不要把拆封的東西, 跟著家裡的背景一起拍照還是錄影... 證明就是自用不行嘛?
國稅局的要是閒著沒事幹, 叫它們自己一一去比對.
舊 2013-10-16, 09:27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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