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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德 II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5
引用:
作者BALA
以後要交辦的事情
發EMAIL給他
完成後請他回EMAIL給你
這樣白紙黑字
沒人可以賴帳


引用:
作者jamin
一般事務可以指定完成期限 + 行事曆追蹤.
正規做法是用 Email 發出指示, 以 Email 回覆為準
口頭/電話報告皆不算數, 就算當面溝通過了, 也必須發 E-mail 重述協議.


可能我經驗不夠,
所以想說小事〈改很快〉的事情用口頭告知就好,因為就坐在旁邊。
但是卻造成困擾
以後會發MAIL來自保。

謝謝各位的建議
舊 2013-10-16, 04:11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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