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kazama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引用:
作者d61s
他可以在地洞養小孩到成年就踢出去,剩下的就是小孩自己的自由了啊...
何以見得有小孩就不能這樣做?

前文指的是這位記者的情形: 結了婚有兩個小孩,讀了一本書就離婚拋下小孩
一個人去住地洞。

這則新聞明顯有其訴求,而刻意淡化了妻離子散的殘酷事實
舊 2013-10-16, 01:17 PM #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azam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