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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則有孚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0
一對一教學還要給學生月薪一萬,老師真是虧大本,不是應該學生要繳學費嗎。

不然以後上職業學校,老師或學校要給學生薪水,而不是學生要付學費。

退幾步講,就算有實習,要給學生薪水,那不就應該給正職的薪水,而非給生手、學員的薪水。
舊 2013-10-16, 07:27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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