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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br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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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240
引用:
作者吉他之繩
我只就我看的懂的部分說我想說的話。
在大埔案,那一個人被徵收的補償是採取最糟糕的公告現值的百分之四十。也就是給你幾十萬塊叫你搬家,搬家之後的工作權生存權受教權通通不理不睬,我不認為在大埔案裡,那些沒有出來組成自救會的人會是支持政府的。
懶人包 (http://kalamazoo.pixnet.net/blog/po...%BA%BA%E5%8C%85)

在這種政府惡劣交換條件威脅加利誘的籠罩之下,被迫遷徙的民眾,我不認為只有1人反對,99人支持。
前面也講過,別的國家補償的方式,徵收的必要性都是我們可以比較,明顯必須改善的地方。要人搬,要讓人能活。在這樣的前提之下,那多數人也才用得心安。
忘了說,那幾十萬的徵收金,後來政府又以拆屋費的名義收走了24萬。
EHsc_hPRr5s
99人支持嗎?我不認為。我心不安。


你給的那連結,下面就有一個代書回應了

引用:
作者Ben
徵收條件請看法條[區段徵收實施辦法],裡面全部都紀載得很詳
如果不會看、看不懂、需要人解釋、需要人耐心的跟你講解
請問你們在抗議什麼?

如果你們想用一句"惡法"來反抗一切
要這樣請你們提出更有建設性的法案,讓大家來參考研習
如果提不出來,請問你們在抗議什麼?



公告這部分
上面的結論說:縣府用最消極的方法公告,大部分的農民根本沒發現他們的田要被幹走了。

一個國家要執行國家政策,還需要挨家挨戶說明同意,而且一定100%同意
那我們就來估算看看
用我經手過一件簡單的都更案件舉例,只有3個地主,而且都有意願要都更,但談了3年才簽約完成

這次土地總共900多人,如果派100個公務員,要把所有人談到好,估計花個9年才可以談成(這點還要苗栗都市開發課有100個以上的公務員才能成立)

然後土地徵收完之後,開始填土鋪路,這工程順利的話估計大約一年

如果要全部談好之後才可以開始規劃設計,那就要加2年的時間去規劃,但這邊不討論這塊

工程完成之後,把土地回歸於民,為了公平會用兩次抽籤的方式,再把土地全部發還給人民,這個過程最少也要一年

照以上的估算,如果用你們的方式,一個土地光是在變更的部分,順利的情況下最少要花十一年
還不包含之後的建設跟開發還有協商



如果今天在台灣開公司,你跟政府申請擴大廠區
政府跟你說好,但是你要最少要等十一年才可以開始規劃
請問你還願意在台灣開公司?



只因為三十二戶、四戶反對
就可以讓九百多個地主等待、上千個工作機會停擺
在我看來只是超級釘子戶

當然,也可以以上全盤否定
全部都不要建設,讓善良的農民繼續保有自己的土地耕作
公司都不要開了,讓人民享有環保健康的生活
台灣還需要發展麼?



你們的言論
[不知真相是甚麼?只好姑且信之]
[請知情的人提出相關資料與證據來顯露事實]
[請提出另一方 亦或是 你覺得是真相的資料]
[只會空口白話更讓人覺得其中大有問題]

真相 : 去問那四戶,看他們願不願意說
相關資料與證據 : 法條全部都有
空口說話白 : 呵呵...

徵收方式霸道,這我同意
但政府早有明定耕作物徵收方式,每一個種物都有補償
除非農民在"已知"土地要被徵收的情況下,仍故意種植


如果不會看、看不懂、需要人解釋、需要人耐心的跟你講解
請問你們在抗議什麼?



引用:
作者Ben
傷害賠償該由被害者自己提出,不是在一旁圍觀叫囂的人

你真關心被害者,就去幫他們解決困擾
你真厭惡政府的霸道無理,你也可以有自己的做法


引用:
作者Ben
你好

政府
不是無視人民,是把人民當傻子耍

政府操作媒體放新聞
也有假民間力量帶領人民做錯誤的抗爭
但這並不是說全部都是不好的,請自行判斷



都市更新
如果沒有佔到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是可以申請原位置保留分配土地
這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請的,不是市長特權
還有古蹟、公益、廟宇,只要沒有佔用到,都可以申請

拿這點去攻擊它其實一點意義都沒有




既然挑起話題,就有責任做結尾

[徵收的23公頃擴大為28公頃]
告知的部份我上面解釋過了
擴大只需要跟主管機關申請,再發文告知地主
地主都可以提出異議,只在家裡說不要拆是沒有意義的

[農民換地比較值得]
這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說這有錯的人才是故意挑起紛爭的造謠者

[農地可以換回至少46%的建地。(100坪農地換46坪建地)]
46%是比例原則,價值10000的農地,換價值4600的建地
後面那100坪換46坪,是不懂的造謠者亂寫的

[換回來的建地面積平均值僅約 20%左右,而且換來的地都是超爛畸零地,有些位於陡坡,有些更位於變電廠、墳墓上]
100坪農地拿回20坪建地是很正常的,因為是用土地價值去計算
畸零地、陡坡:土地都是人民自己選的,換到之後才來後悔是沒用的,那是籤運差或是沒先做功課
(就好像有人在當兵時抽籤抽到海軍陸戰隊,然後說抽籤不公平要求全部重抽)


[陳情的隔天,縣府立刻以懲罰性的手段,馬上派怪手去開幹農民的土地;快要收割的稻穀全部被剷平]
區段徵收,所有地上物都會做補償,政府有固定的計算方式
執行前最少要在1~2個星期前告知
法律是以信件送到家當收到公文,即使沒拆開也算
這種話語只是在製造紛爭



如果政府真的沒有提前告知,光用這點攻擊就夠了,保證政府無力反抗
可是卻沒人用這點攻擊,只有在口頭上說不知道
實際上,那些人真的沒有收到公文,真的不知道麼?



是市長的那間房子不用拆
還是除了市長沒有人申請
或是大眾只看市長的房子

這點請當地人自己去釐清
想知道真相請自己去後龍看
看是不是真的只有一間房子沒拆

土地法有問題?
徵收法有問題?
地政士公會一直都在跟政府合作討論修改法案

為什麼會有教授跟學生出來強迫政府修改法案
甚至要求全部撤銷
無理


公告地價的部份: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5...%9C%B0%E5%83%B9
http://leiyilo.pixnet.net/blog/post...1.4%E5%80%8D%3F

我不會說我多聖人家裡被拆也說政府萬歲
我也不會說公告地價這方法多好多好
但決解問題不從修法著手憑抗爭就不是民主
總之不是政客良心發現(目前不可能),不然就是自己去修吧

我認為這問題就像國土規劃法一樣難修,牽動太多利益
不利益一致很難修(因為每個人利益不同)
不然我也很看一看有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而不是僅單純地反對現行體制

引用:
作者吉他之繩
不過,其實我覺得比較重要的是這個因為政府缺錢,而走土地徵收捷徑來開源,導致農地越來越少的問題。糧食不足的問題。
以後的天氣,如果越來越糟糕,加上農地的短缺,產出的糧食,只夠三成人吃,上市場的時候,你就會發現,番茄、玉米、苦瓜、香蕉等等這些食物怎麼越來越貴。漸漸的貴,貴到買不起......

政府缺錢全世界政府都一樣,賣土地賺錢也不是只有苗栗才有
至於糧食問題我覺得扯遠了,1960年代台灣糧食自給率就開始下降了當時不吵現在吵?
重點是市場機制導致發展工廠蓋大樓優於農地的經濟價值
如果為了糧食自給而管制土地規劃利用就會出現台北站前新光三越當農地的市場浪費
當然這種說法不完全能套用在目前大埔,但可以看出市場+政府認為蓋工廠經濟價值大於糧食自給問題

當然以農立國也是一個不錯的想法
但不該是在現在政府徵收農地這麼多年習以為常時才大打糧食自給大旗當藉口
而是在都市擴展,台灣工商化經濟起飛時就該喊了
不然會讓人覺得了便宜又想阻止別人佔便宜罷了

引用:
作者momoisabird
1. 贊成5人 但反對也5人 在公投法之下 反對 卻算你6人。

請問你是數學不好? 還是故意抬槓迴避啊?

如果你是認同 可灌水讓反對票成為6人 你就承認麻 這樣我就不會打一大堆浪費時間了


2. 我還是看不懂 民意 跟 5%才能領 有什麼關係啊 得票率1%不能拿1%該領的錢嗎 一定要一毛都不給? 更何況 還沒有說是要 大幅下修

5%怎麼你就這麼堅持了 4%不行? 6%不行? 這麼堅持5% 你的堅持願聞其詳!!


3. 很好 知錯能改 有道歉 那我還願意跟你繼續溝通碰撞

4. 甘你屁事 你哪誰啊? 什樣的名稱都應付不了腦補的人啦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你也不是第一位 之前就有個腦補女 將1985 稱之為 1895 說是 追悼日本人大空難

詳情見: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925/274278.htm

你算相對沒梗了


1.好我將那一票視為不贊成不反對,請問5v5能不能通過?

2.我也不曉得你在堅持下修什麼
那我今天贊成下修成4.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請問你滿意了嗎? 有意義嗎

5%僅代表著你有5%的民意支持,我給你錢是為了讓你能多點資源去服務選民(畢竟你人多)
但1%、2%人不夠,就不需要幫你了,因為在立法者眼中你民意不夠嘛
民意一直是資源分配的基礎,只是立法者訂了個5%叫民意補助門檻
他認為4%、3%不算可補助門檻嘛,那麼不爽請你成為立法者去修嘛

這問題就像國內運動選手得名才拿有錢拿的問題一樣,但問題是國家錢就不夠你什麼運動都發展就代表什麼運動都不精
然後再被人民罵資源分散毫無建樹bala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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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10-12, 09:11 AM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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