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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之繩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1,145
引用:
作者applebread
今天一個人被欺負別人來聲援OK,但請問你站在什麼立場上去聲援?
既然大埔或核四有人聲援,那請問當年雪隧或蘇花高為什麼沒那麼多人來聲援,大家都當東部人賤民啦我知道
我認為當公民選擇議題時必須知道,今天這議題對自己的影響,對當地人的影響
你可以為那一個人發聲,但其餘九十九人是同意這政策的,他們因為你們的發聲遭受損失
那你們也應該對那九十九人的損失負責,這才是真正的對自己負責,不要以為所謂的公民都是反馬反政府,因為支持政府的聲音你們沒聽到

我只就我看的懂的部分說我想說的話。
在大埔案,那一個人被徵收的補償是採取最糟糕的公告現值的百分之四十。也就是給你幾十萬塊叫你搬家,搬家之後的工作權生存權受教權通通不理不睬,我不認為在大埔案裡,那些沒有出來組成自救會的人會是支持政府的。
懶人包
引用:
====================背景與遠因====================

1. 2008年3月,群創光電(今奇美電子)說他們要多用一點地,向政府要求擴大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
2. 苗栗現在已經有竹科銅鑼園區了,裡面明明就還有274公頃的土地都沒人用。
3. 科管局早就說過,除非有廠商要來,不然不會再主動徵收擴大竹科竹南基地。
4. 原先陳情要求擴增廠區的群創,2009年把統寶光電吃了之後廠房就已經夠了,目前根本沒有擴增需求。

結論:明明就有地還沒用,目前也沒廠商需要這塊地。

====================徵收經過====================

1. 陳情後短短一個月內,縣政府就已經把原先預計徵收的23公頃擴大為28公頃,也沒有主動通知相關地主,然後在大家都還不知情的時候,就將規劃案丟到都委會去審查了。
2. 公告之後,當然有辦說明會,但是這個說明會只有在鎮公所的佈告欄貼貼公告就了事,當然也還是沒有主動通知相關地主。

結論:縣府用最消極的方法公告,大部分的農民根本沒發現他們的田要被幹走了。

====================徵收條件====================

1. 縣太爺向陳情者口頭承諾以從優從寬的方式徵收。
2. 徵收方式有兩種,你可以選農地換建地,或是選要領錢就好
3. 縣府沒有公佈「權利價值評定單位價」,就告訴居民可以農地可以換回至少46%的建地。(100坪農地換46坪建地)
3. 實際上,目前看到換回來的建地面積平均值僅約 20%左右,而且換來的地都是超爛畸零地,有些位於陡坡,有些更位於變電廠、墳墓上....
4. 選領錢的,縣府僅以公告現值(等於市價40%)徵收;附近地區都是拿以公告現值加40%~60%。

結論:當初答應的徵收條件根本嘴巴說說,實際能拿到的超少。

====================抗議經過====================

1. 2009年居民開始抗議後,縣政府根本不協商,還以威脅利誘方式告訴農民換地比較值得啦,要大家一個月內趕快申請,否則你就視同放棄。
2. 縣太爺還說這些人都是反商,如果因為這些人做不起來會對不起苗栗鄉親。
3. 2010/06/19,居民自己辦記者會,縣政府竟然還派人關切,並且阻撓媒體進入採訪。
4. 6/23,居民北上監察院陳情,監院允諾一週內會有初步答覆。
5. 陳情的隔天,縣府立刻以懲罰性的手段,馬上派怪手去開幹農民的土地;快要收割的稻穀全部被剷平,連肥沃的土壤都被挖走,一次讓你死到連投胎都沒辦法。

結論:用講的用利誘的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我立刻開幹!!

在這種政府惡劣交換條件威脅加利誘的籠罩之下,被迫遷徙的民眾,我不認為只有1人反對,99人支持。
前面也講過,別的國家補償的方式,徵收的必要性都是我們可以比較,明顯必須改善的地方。要人搬,要讓人能活。在這樣的前提之下,那多數人也才用得心安。
忘了說,那幾十萬的徵收金,後來政府又以拆屋費的名義收走了24萬。
[YOUTUBE]EHsc_hPRr5s[/YOUTUBE]
99人支持嗎?我不認為。我心不安。
__________________
多少人走者,卻困在原地
多少人活著,卻如同死去
我想說的都在

跟這
停權中
舊 2013-10-12, 07:19 AM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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