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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並非死於莫須有,綜觀岳飛簽字之起訴書所羅列數罪中,沒有這一條。
不過,因為多數憤怒青年習於唸白字及耳語傳聞,將錯就錯也就不了了之。按判決書所列未支援友軍、背後講皇帝壞話,這些都有證據,換句話說,岳飛依法論罪並非無辜。南宋九位皇帝中有四位皇帝平反,但旨在減刑及改諡,也就是重罪改輕罪,但沒有到無罪的程度。
罪名「指斥乘舆」,在現今也許沒什麼,但在當時,以臣論君,情理相切要害者,斬系重罪。像岳飛自比宋太祖,曾寫下自詡與趙匡胤都是三十二歲封節度使,洋洋得意;對外發言「官家又不修德」、又曾上疏請建儲云,論及下任皇帝繼承人,這些事在現在而言都是小事,後世對此並未翻案。否則查無實證之冤案平反容易,也不必歷經多年還在顧左右而言它。
按《宋律》:「諸指斥乘輿,情理切害者,斬;非切害者,徒二年。」從二年徒刑到死刑,或是因併案加重罪刑,還是從輕量刑,歷經四帝討論許久。而對岳飛平反過程中,與秦檜等人沒多大關係,頂多被奪爵改諡。相傳字型宋體為秦檜所創,也是不實謠言,但民眾的智商不怎太高,有邊唸邊、人云亦云,所以就別人說什麼便被起哄什麼。
回頭最關鍵問題,為何跪像沒有皇帝?答案是除非想找死?岳飛議論皇帝都被審判論死,何況鑄像毀上,換句話說,若不用石像,紮個草人、旁邊用黃紙硃筆寫上皇帝名字,除了符合「指斥乘舆」罪證外,程度還可以上昇到巫蠱之大逆罪,大逆罪量刑容易,惟一死刑,還有連坐族誅可以考慮。
除非改朝換代,否則在當代鑄造皇帝人型雕像,還供人吐口水,這不是找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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