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ichelle-lai529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jimmyliu220130103193437
『過去就有知名賣場抓到竊賊偷電池,要求10倍、2000元罰款,事後對方不甘心,反告索賠的安管課副課長恐嚇取財,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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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過去在類似大賣場常會看到貼的警語,
當時資訊尚未發達時,當然會有不肖業者,借此私下處罰那些偷竊的人..
現在資訊發達了,慢慢的大家了解到這種恐嚇標語是無法成立的..
但∼∼∼現在報了警依法處理也是一堆人說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