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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ai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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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引用:
作者MrHermes
為什麼不合理?
抓到一次偷竊光私下和解的金額就可以付一整個月的薪水了,
你覺得一個月可以抓到幾個?

您知道非告訴乃論罪,是沒有和解的,要對方賠錢,是屬於違法行為的,如果對方反過來咬店家恐嚇取財呢......
不管一個月抓到幾個,只要一個這樣搞,店就別開了。

報警才是正規處理方式啊,至於是不是真的健忘,或是其他理由,有沒有犯意,應該是法官去判斷的。
 
舊 2013-10-10, 05:36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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